×
掃入移動版
×

【今日閱讀】“小而美”的維京文章ID: 742


●英國維京集團,年營收達210億美元。奉行“小而美”原則,他們曾創辦過四百家企業,“是由小公司組成的大品牌”

●每當一家公司成長到一百人,老板布蘭森便會找副總經理、副銷售經理等,分割出另一家公司,獨立經營:“我告訴他們,你們是新公司的負責人了。他們不需多做什麽,卻有更大的熱情。”而研究數據表明,工作熱情對能力的影響,約爲聰明才智的2.5倍

另外,相比大企業,小組織的反應更靈活,管理節點更少,創意比較容易産生,遇到風險時也比較容易存活。
Copyright ® 2007-2027 Milandor.Com 米蘭之都 版權所有